法院生效裁判认为,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某运输公司与杨某是否存在(🗨)劳(🐷)动关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七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(🕚)立劳动关(guān )系”,据此,人(🚒)民(🌒)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关系。而劳动关系(xì )的本质特征是支配(🤶)性(🥎)劳动管理。本案中,其一,某运输公司确认杨某在某平台注册的账号须选择该公司绑定,并经(🐬)公(🐭)司审批。杨某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服从某运输公司安排,某运输公司存在对杨某进(jìn )行扣罚等劳动管理行为。杨某(🧣)对(🙇)运输任务、运输价格均不具有自主决定权。其二,某(mǒu )运输公司与杨某按月结算工资,某运(🤞)输(🌇)公司确认杨某基本每天都有接单,相关运输收入构成杨某主要经济来源。其三,杨某从事的(🏌)是混凝土运输工作,属于(🚑)某运输公司的业务组成。综上,某运输公(gōng )司与杨某之间存在用工事实,构成支配性劳动管(🐬)理(🆔),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。
裁判结果及理由
裁判结果及理由
关于保险赔(✡)偿(🚭)金不足部分的赔偿义务主体。根据张某在某订餐平台的骑手基础档案信息载明其所在的(🖼)“代理商”为某物流公司,某(🎗)物流公司向张某发放工(gōng )资等事实,应当认定张某接受某物流公司劳动管理,交通事故发(🚝)生(👃)时张某系执行某物(wù )流公司工作任务;某物流公司对保险赔偿金不足部分向陈某承担(🕋)赔(📜)偿责任。
图为:古韵演绎吸引不少游客。中新社发 杭州宋城 供图
杨某在某运输公(🆘)司从事混凝土运输工作(🗄),双方未订立书面(miàn )劳动合同。杨某入职后先通过微信群接受某运输公司派单,后在某平台(🏹)注(💸)册账号绑定(dìng )该公司,由该公司审批通过之后,通过平台接受该公司派单。某运输公司根据(🔋)接(🔕)单数、运输量、是否超时、有无罚款等按月向杨某支付运费报酬。杨某与某运输公司产(🈶)生争议,申请劳动仲裁,请(🔱)求(qiú )确认劳动关系。劳动仲裁裁决杨某与某运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某运输公司不服仲裁(🦁)(cá(🤷)i )裁决,诉至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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